为进一步加强喀喇沁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动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喀喇沁旗市场监管局与农牧局联合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两部门工作人员联合调研,实地走访了种植基地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查阅了食用农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相关资料,了解喀喇沁旗主要食用农产品产地的产品的流向和购进地等情况,听取了属地监管人员和市场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两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内容进行研讨,明确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衔接要求,进一步夯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为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通过宣传推动知晓覆盖,旗市场监管局组织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户召开座谈会,要求经营户对采购的食用农产品加强进货查验,鼓励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采购按照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查验相应的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主动接受市场开办者的入场查验和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