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自治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检察院发布《内蒙古检察机关“敖汉小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公益诉讼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敖汉旗检察院督促保护“敖汉小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成功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敖汉小米”知名度的提高和品牌影响力的扩大,市场中频频出现假冒“敖汉小米”的产品,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给“敖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的良好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敖汉旗检察院将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护航‘敖汉小米’品牌发展”专项监督行动,检察办案人员累计走访调查37家小米收储、加工、销售企业、门店,与12名小米产业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全面调研解“敖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乱象,通过构建协同保护格局,积极开展综合司法保护。敖汉旗检察院探索行政公益诉讼保护“敖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做法还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必须要有为民情怀,民生关切就是公益诉讼发力点,要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通过扎扎实实的高质量案件,通过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敖汉旗检察院检察长王镭曾不止一次叮嘱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以此次入选为契机,敖汉旗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敖汉小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小米产业发展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产品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检察力量助推农民持续增收、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