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作为自治区首批制发执法证件地区之一,组织发放了1754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证),证件涵盖市本级37个行政执法部门,69个执法主体,涉及37个行政执法领域。
行政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执法活动的有效身份证明。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时应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证正面设置了防伪水印和二维码,行政相对人可以扫描二维码对持证人员信息和证件是否有效进行实时查询。
据了解,此前,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切实保证了赤峰市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制发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接下来,市司法局将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件发放工作,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法治赤峰、平安赤峰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